经向本次司法拍卖的委托法院了解获悉:2016年8月24日拍卖结果已经确认,买受人(即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在2016年9月2日16:00之前交纳全部成交价款(交纳至法院指定账户),随后根据买受人的申请,法院将出具《股份过户裁定书》,并送达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权利人,在办理股份过户手续时,民生银行哈尔滨分行需出具解除本次所拍卖涉及股份质押权的书面文件。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买受人将正式持有公司301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12.78%。